人到外市,社保怎样跟着走?
01
办理社保停保后,参保人到行政服务中心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02
参保人带《参保缴费凭证》到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社保关系转入。
03
参保人到转入地社保机构查询社保关系或基金转入情况。
提示一下:
在佛山市内各区参保,
不需要转移社保关系。
但去了外市或者外省工作,
就要办理社保转移。
在实际的办理过程中
佛山五区的办理情况略有不同
本期先介绍佛山五区社保转出
大家都来了解一下吧!
一、社会保险转出手续办理:
1、参保人到禅城区内任一镇街行政服务中心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带《参保缴费凭证》到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社保关系转入,转入地社保机构批准后开具同意转入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内容含联系方式、基金转入银行资料等);
3、由转出社保机构邮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或参保人自带到最后参保地所属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保险关系(基金)转出手续。我局办结业务后出具社会保险转移接续信息表邮寄或交参保人到转入地社保机构。
4、参保人到转入地社保机构查询社保关系或基金转入情况。
二、特别说明
(一)2010年1月之后,在佛山市享受职工基本养老退休待遇的,若发现省外还有未转移的职工养老参保缴费年限,可以申请转入。
(二)在转出地社保局打印的《参保缴费凭证》有效期一般为3个月,超过有效期不能办理。
(三)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
1.个人账户储存额;
2.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
3.视同缴费账户储存额不转移。
(四)省内社保关系转移资金
1.个人账户储存额。
2.视同缴费账户储存额。
(五)目前我市暂无关于外国国籍人员办理社保关系转移的政策文件。
(六)一般情况下社保关系转移业务办理时间为3-6个月,具体需以实际情况而定。
(滑动查看更多)
一、 社保关系转出我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一) 办理条件
单位为职工向当地税务部门办理停保。注:单位于税务部门成功办理停保手续后,数据成功反馈到社保局后即可办理转移相关手续。(一般在停保手续成功后的5个工作日后)
(二) 办理资料
申办人填写《佛山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申办人第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2、当事人委托参保单位代办的,须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可以提供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代替、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或单位书面申请);
3、当事人委托申办人代办的,提供委托书(委托书有委托人签名并盖指模)、当事人第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
(三) 办理时限
养老保险关系转出业务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注:
1、办理保险关系转出申请之后,参保人只需将参保凭证交给转入地社保局,后续不需要再办理其他手续。双方社保局会通过部或省转移平台接续参保人的养老保险关系。其中,根据规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取消省内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和信息表的纸质传递,一律通过省内转移平台传递数据。如联系函或信息表数据信息有误需手工更正的,经双方社保机构协商一致,可将修改并盖章确认的纸质资料作为补充资料传递。
2、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出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额全额转移,同时,1998年1月后的参保年限根据缴费基数总和的12%计算统筹金一并转移。
3、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包括省内转出和转入)的,根据规定:“从2019 年6月1日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手续时,只转移养老保险信息,不转移养老保险基金。”
二、 办理途径
(1)窗口办理地址:
1) 桂城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南海区桂城平洲南港路8号。
2) 九江镇行政服务中心地址:九江镇启航大道2号A栋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即梅圳立交附近广佛壹号商贸物流城内。
3) 西樵镇行政服务中心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樵高路65号西樵环运大楼1楼。
4) 丹灶镇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南海区丹灶镇金沙城区金兴路7号1座二楼。
5) 狮山镇
a) 狮山镇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南海区狮山镇狮城路3号。
b) 松岗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南海区狮山镇松岗松石路。
c) 官窑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南海区狮山镇官窑大道10号。
d) 小塘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南海区狮山镇小塘三环东路西区社会管理处内。
e) 大圃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南海区狮山镇大圃颜峰大道1号之一(大圃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f) 罗村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南海区罗村街道府前路3号(罗村政府旁)。
6) 大沥镇行政服务中心
a) 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南海区大沥镇振兴路54号。
b) 盐步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南海区盐步穗盐路时代广场。
黄岐片区的参保人亦可大沥行服以及盐步行服办理
7) 里水镇行政服务中心
a) 里水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南海区里水镇新兴路15号。
(2)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三、 注意事项
1.医疗个帐事项
社保关系跨省转出后可以将社保卡帐户注销提取余额,销户业务需本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关系转出清单、社保保障卡到参保所属社保分局申请社保卡销户受理手续。
未领取或未激活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的,需提供银行活期存折或卡面上有姓名和账号的借记卡或由发卡银行出具的卡号账号对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均可提供佛山市内)
2.社保关系转移的申请表格的领取途径:
参保人可前往当地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社保关系前台申领相关表格。
3.委托书没有固定格式,只需写清楚委托人被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委托事项及委托人在《委托书》上签名并打指模。
(滑动查看更多)
第一部分 养老保险
(跨省)转出
一、转出条件
参保人已在顺德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养老保险)停保手续的(若有欠费的,还须按规定办理清缴或放弃欠费的相关手续),可申请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手续。
二、办理流程
(一)携以下资料到各镇(街)社保办事处申请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手续:
1.《佛山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简称《申请表》);
2.参保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明文件(大陆居民提供有效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提供有效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下同)或佛山市社会保障卡原件;
3.委托他人代办的,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明文件或佛山市社会保障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上要有本人签名并盖指模,下同)。
4.委托单位代办的,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单位经办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明文件或佛山市社会保障卡原件,《申请表》须由参保单位盖公章确认。
(二)参保人到新就业地参保缴费后,提供顺德社保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及新参保地社保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到新参保地社保部门申请办理保险关系转入手续即可。
三、其他须知
《申请表》和《授权委托书》(模板)可在我局网站(www.shunde.gov.cn/gdsdsi)“表格下载”区下载,或到我局各镇(街)社保办事处前台索取。)
(省内)转出
一、转出条件
参保人已在顺德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停保手续的(若有欠费的,还须按规定办理清缴或放弃欠费的相关手续),可按规定申请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手续。
二、办理流程
(一)参保人离开顺德到省内外市就业参保的,离开前先携以下资料到各镇(街)社保办事处申请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手续:
1.《申请表》;
2.参保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明文件或佛山市社会保障卡原件;
3.委托他人代办的,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明文件或佛山市社会保障卡原件、《授权委托书》。
4.委托单位代办的,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单位经办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明文件或佛山市社会保障卡原件,《申请表》须由参保单位盖公章确认。
(二)参保人到新就业地参保缴费后,提供顺德社保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及新参保地社保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到新参保地社保部门申请办理保险关系转入手续即可。
三、其他须知
《申请表》和《授权委托书》(模板)可在我局网站(www.shunde.gov.cn/gdsdsi)“表格下载”区下载,或到我局各镇(街)社保办事处前台索取。
第二部分 失业保险关系转出
一、转出条件
参保人已在顺德办理失业保险停保手续的(若有欠费的,还须按规定办理清缴或放弃欠费的相关手续),可按规定申请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手续。
二、办理流程
(一)携以下资料到各镇(街)社保办事处申请打印《失业保险参保凭证》手续:
1.《申请表》;
2.参保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明文件或佛山市社会保障卡原件;
3.委托他人代办的,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明文件或佛山市社会保障卡原件、《授权委托书》。
4.委托单位代办的,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单位经办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明文件或佛山市社会保障卡原件,《申请表》须由参保单位盖公章确认。
(二)参保人到新就业地参保缴费后,提供顺德社保部门出具的《失业保险参保凭证》,以及新参保地社保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到新参保地社保部门申请办理保险关系转入手续即可。
三、其他须知
《申请表》和《授权委托书》(模板)可在我局网站(www.shunde.gov.cn/gdsdsi)“表格下载”区下载,或到我局各镇(街)社保办事处前台索取。
第三部分 医疗保险关系转出
一、转出条件
参保人已在顺德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停保手续的(若有欠费的,须按规定办理清缴或放弃欠费的相关手续),可按规定申请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出手续。
二、办理流程
(一)携以下资料到各镇(街)社保办事处申请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手续:
1.《申请表》;
2.参保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明文件或佛山市社会保障卡原件;
3.委托他人代办的,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明文件或佛山市社会保障卡原件、《授权委托书》。
4.委托单位代办的,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单位经办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明文件或佛山市社会保障卡原件,《申请表》须由参保单位盖公章确认。
(二)参保人到新就业地参保缴费后,提供顺德社保部门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以及新参保地社保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到新参保地社保部门申请办理保险关系转入手续即可。
三、其他事项须知
《申请表》和《授权委托书》(模板)可在我局网站(www.shunde.gov.cn/gdsdsi)“表格下载”区下载,或到我局各镇(街)社保办事处前台索取。
(滑动查看更多)
一、跨省转出
(一)办理流程
参保人离开高明区跨省就业参保后,持以下资料到参保所属社保办事处打印《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后,到新就业参保地申请办理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接续。
1、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书上要有申请人签名并盖指模)、参保人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
(二)社保转出资金计算
在办理社保关系跨省转移手续时,可转移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1、养老保险
(1)在转移统筹基金(单位缴费)时,统一按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的12%的总和转移。
(2)在转移个人帐户储存额时,
1998年1月1日之前的,按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转移;
1998年1月1日到2005年12月31日期间的,按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11%记入个人帐户的全部储存额转移;
2006年1月1日后的,按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记入个人帐户的全部储存额转移。
2、医疗保险
暂只转医疗缴费年限。
二、省内转出
(一)办理资料
办理社保关系转出,持以下资料:
1、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人代办的,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书上要有申请人签名并盖指模)、参保人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
到参保所属社保办事处打印《省内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后到新就业参保地申请办理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关系接续。
(二)转移部分
办理省内转移,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计算方法:
1、根据规定,从2006年7月1日起,统一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规模从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2006年6月30日前的个人账户与2006年7月1日后的个人账户合并计算。
2、个人账户除个人缴费金额外,单位缴费部分按有关文件规定比例划入个人账户,我区从2006年7月起单位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三、办理途径
(1)窗口办事地址:
①高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和路103号
②荷城办事处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百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
③杨和办事处地址: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中115号杨和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堂
④明城办事处地址:高明区明城镇明六路3号明城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堂
⑤更合办事处地址:高明区更合镇工业大道355号更合镇政府西副楼一楼大堂
(2)办公时间:08:30-12:00,下午:02:30-05:30。(遇节假日按通知调休)
四、注意事项
参保人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可由他人代办,需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书上要有申请人签名并盖指模)、参保人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
(滑动查看更多)
一、跨省转出
步骤1:参保人带相关资料到参保所属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社保关系转出登记
(一)社保关系转出登记(缴费凭证打印)
受理条件:最后在我区参加社会保险,并已办理停保手续,若有欠费的,须按规定办理清缴或放弃欠费的相关手续。而在转移时未享受相关待遇的参保人。
(二)申请材料
1. 参保人本人办理:
(1)填写《开具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书》(1份);
(2)本人第二代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参保人也可以凭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在办事处的自助终端机打印缴费凭证。
2. 参保人本人委托他人办理:
(1)申请人填写《开具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委托申请书》(1份);
(2)提供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受委托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提供《委托书》,《委托书》必须由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材料收原件(1份)。
(三)办理程序
1. 申请人本人持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到自助终端机或一门式综合窗口二合一读卡查询机打印。
2. 如自助终端机或查询机出现故障的,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申请。
3. 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受理,材料齐全且符合受理要求的,由窗口工作人员在一门式系统中对申请材料进行电子扫描,并询问申请人在我区最后参保所属镇(街)社保办事处,在一门式系统上选择相应镇(街)社保办事处执行受理操作,所属镇(街)社保办事处通过一门式系统接收业务审核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审批要求的,按照业务规则审批。审批完成后,在一门式系统里选择相应的审批结果办结,并记录审批信息。
4. 所属镇(街)社保办事处将审批结果通过一门式系统发送到受理的镇(街)一门式综合窗口,由一门式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加盖业务章后给申请人,当场办结(如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申请,请指引申请人到区局保险关系股咨询)。相关材料封装到文件袋里面,并打印受理回执,部门留存联放入文件袋封装,如申请人有需要也可打印办事人留存联交给申请人。
5. 申请人领取《参保缴费凭证》。
步骤2:带《参保缴费凭证》到转入地社保局申请转入,转入地社保局批准后开具同意转入的《转移联系函》;
步骤3.可由参保人带《转移联系函》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或选择邮寄方式,只需寄《转移联系函》(不需将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邮寄)到参保所属社保办事处,若委托他人代办,则还需要出具委托公证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 一般情况下跨省社保关系转出业务须历时3至6个月,市民可致电我区参保所属镇(街)社保办事处查询其社保关系的情况。
(四)跨省转移资金计算
1.养老金
(1)个人账户储存额
(2)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
(3)视同缴费账户储存额不转移。
二、省内转出
步骤1.参保人带相关资料到所属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社保关系转出登记。
(一)社保关系转出登记(缴费凭证打印)
受理条件:最后在我区参加社会保险,并已办理停保手续,若有欠费的,须按规定办理清缴或放弃欠费的相关手续。而在转移时未享受相关待遇的参保人。
(二)申请材料
1. 参保人本人办理:
(1)填写《开具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书》(1份);
(2)本人第二代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参保人也可以凭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在办事处的自助终端机打印缴费凭证。
2. 参保人本人委托他人办理:
(1)申请人填写《开具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委托申请书》(1份);
(2)提供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受委托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提供《委托书》,《委托书》必须由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材料收原件(1份)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本人持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到自助终端机或一门式综合窗口二合一读卡查询机打印。
2.如自助终端机或查询机出现故障的,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申请。
3.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受理,材料齐全且符合受理要求的,由窗口工作人员在一门式系统中对申请材料进行电子扫描,并询问申请人在我区最后参保所属镇(街)社保办事处,在一门式系统上选择相应镇(街)社保办事处执行受理操作,所属镇(街)社保办事处通过一门式系统接收业务审核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审批要求的,按照业务规则审批。审批完成后,在一门式系统里选择相应的审批结果办结,并记录审批信息。
4.所属镇(街)社保办事处将审批结果通过一门式系统发送到受理的镇(街)一门式综合窗口,由一门式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加盖业务章后给申请人,当场办结(如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申请,请指引申请人到区局保险关系股咨询)。相关材料封装到文件袋里面,并打印受理回执,部门留存联放入文件袋封装,如申请人有需要也可打印办事人留存联交给申请人。
5.申请人领取《参保缴费凭证》。
步骤2.凭参保缴费凭证到转入地社保局申请转入,转入地社保局批准后开具同意转入的《转移联系函》;
步骤3.省内转移联系函可通过省平台上传或选择邮寄方式,只需寄《转移联系函》(不需将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邮寄)到参保所属社保办事处。
注:市民如需查询社保关系转出的,可在邮寄后次月到参保所属社保办事处或可致电我区参保所属镇(街)社保办事处查询其社保关系的情况。
(一般情况是当月办结的,资金下月转出,特殊情况会延迟。)
三、办理途径
(1)窗口办事地址
① 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
② 西南街道行政服务中心:西南街道河口车仔路18号。
③ 白坭镇行政服务中心:白坭镇府前路23号。
④ 云东海行政服务中心:三水区云东海大道大学路云东海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二楼。
⑤ 乐平镇人社服务大厅:乐平镇盘龙东路12号2座。
⑥ 芦苞镇行政服务中心:芦苞镇龙坡1号行政服务中心大院内1楼。
⑦ 大塘镇行政服务中心:大塘镇大兴大道96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
⑧ 南山镇行政服务中心:南山镇行政服务中心2楼。
(2)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四、注意事项
1. 每月1--25号办理社保关系转移。
2. 现五区已经联网,五区内社保关系不需要办理转移。
3. 目前我市暂无关于外国国籍人员办理社保关系转移的政策文件。
(滑动查看更多)
你也可以通过留言区把想看的记录下来。
往期相关:
更多精彩文章请点击下方